孔子读《易》的态度与方法
摘要:孔子曾深入研究《易经》,并因自身
的生活阅历而领会到《易》所蕴藏的忧患
意识,发现《易》的主要价值在于修身立
德。孔子认为以修德替代占筮,同样可有
“其要无咎”的效果,遂以“赞德占义”的解
卦方法,察照不同《易》卦的修身意义。
孔子是从成德的角度来审视《易经》的,其
《易》说总是紧扣修德与成德并言。孔子
的研《易》态度,改易传统史、巫的占筮
形式而阐发德义,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
的道德精神,具有深切的忧患之情,开辟
出后世义理《易》学的大道。
关键词: 孔子 《易》 义理《易》 儒学 三陈九卦
当今学术界研究孔子的《易》学,多集中在孔子与《易传》的关系,以及孔子《易》说的内容。至于孔子如何研究《易》,即方法论的问题,则较少触及。孔子曾经研《易》与说《易》,这是无可否认的;深入分析、体味孔子研究《易》的态度与方法,由此对孔子的思想感情以至于义理《易》学的特点,都将会有更深的了解。在本文中,我们将以帛书本《易传》为主要资料,对孔子研《易》的态度与方法作进一步考察,由此对孔子的思想感情乃至义理《易》学的特点形成更深的了解,进而探讨孔子与儒学的真正精神。
在古代典籍中,《易》可概称为《易经》或《周易》,孔子则多简称作《易》。为了方便理解,我们在本文中将通用“易”“易经”与“周易”这几个名称。至于文中所引帛书本《易传》,则以宽式释文为主,避免繁琐。
一、以“赞德占义”的方式体会《易》卦的道德义蕴
孔子研究《易》卦,主要是以忧患意识为基调,以提升德性为研究态度,以卦爻辞作道德原则来推衍应然的言行。基调是根本方针,态度是具体表现,指导原则为导向,三位一体,巧妙自然。
综合传世本与帛书本《易传》来看,其中有大量孔子说《易》的资料可供我们研究。《文言》是孔子说《乾》《坤》二卦的结集,《系辞》则记载了孔子对若干卦爻的理解。这些资料,足以判定孔子研究《易》的态度和方向,乃在于修德与成德,体现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尚德精神。
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曰:“伏羲制卦,文王系辞,孔子作十翼。”文王忍辱拘而演《周易》,孔子作十翼以阐明其理,两者一脉相承。传世本《系辞》中有“作《易》者,其有忧患乎”“当文王与纣之事邪”的说法,帛书本《要》更言:“纣乃无道,文王作,讳而避咎,然后《易》始兴也。”由此可知文王作《易》的背景。
综观孔子一生,颠沛流离,屡遭大厄:畏于匡、拔树于宋、厄于陈蔡,生命曾悬于一线。由于自身历经艰困,孔子深切体会到文王“恐以守功,敬以承事,知以避患”的忧患,由是领会到《易》为文王所重视的主因,乃在于卦爻辞中蕴含着深厚的道德内容。
孔子之深入研究《易》,已经是他再回鲁国的68岁高龄之后了。此时孔子的生活趋于安定,较能专心致志,因而领会到《易》所蕴含的道德价值。孔子视《易》为言德之书,而视卦爻辞为道德原则,所以孔子说:“加我数年,五十以学《易》,可以无大过矣。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孔子认为,《易》的价值在于启发人修身立德而变化气质,故云:“《易》之道……冈(刚)者使知瞿(惧),柔者使知冈(刚),愚人为而不忘(妄),僌(谗)人为而去诈。”通过修身立德,君子践行《易》“惧以终始”的精神,不需依靠占筮,亦同样可有《系辞》所谓“其要无咎”的效果。
《汉书·艺文志》曰:“及秦燔书,而《易》为筮卜之事,传者不绝。”由此可见,先秦以《易》卜筮之风相当流行,论者亦多据此视《易》为卜筮之书。然而,孔子因自身忧患的人生阅历而领会到《易》所蕴藏的忧患意识,肯定《易》理可与自己弘扬道德的理想互相发明,并能更有深度地阐述修身的原则。孔子自觉其以德义说《易》的方向,有别于传统的占筮之道,因此当子贡问道:“夫子亦信其筮乎?”孔子即回应:“我后其卜祝矣,我观其德义耳也。幽赞而达乎数,明数而达乎德,又仁[守]者而义行之耳。赞而不达于数,则其为之巫;数而不达于德,则其为之史。史巫之筮,乡之而未也,好之而非也”;“吾求其德而已,吾与史、巫同涂而殊归者也。”强调自己与一般只以卜筮为用的卜祝、史巫不同,读《易》旨在发挥其修德义理,不过为“观其德义”“求其德”而已。
在孔子与子贡的对谈中,孔子自言“百占而七十当”,占了一百次而有七十次算中,可见其丰富的占筮经验,对占筮有深入的了解,故能判定史、巫的层次,并非无根之论。孔子在此基础之上,更进一步探寻卦爻本身所蕴含的道德原则,提出要“幽赞而达乎数,明数而达乎德”,强调要以仁守而义行,这正是孔子异于史、巫用《易》的所在。
“幽赞”是巫师用蓍草起卦以暗助神灵的过程与结果,《说卦》所云“幽赞于神明而生蓍”即是此意。“明数”指历数之明用,以天象干支占人事本为传统历数的特色,故《左传》《国语》多有史官以历数占测人事的记载,如《左传》载:“史墨曰:‘六年及此月也,吴其入郢乎?终亦弗克。入郢必以庚辰……庚午之日,日始有谪,火胜金,故弗克。’”(《左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)即为史、巫用《易》之例。
史官能依天象预测吉凶,而未必能由之内修自省。孔子研《易》是先言卦德而后断之以义,这与史、巫分析卦爻辞以断吉凶的形式一致,故说与史、巫同涂。孔子曾说:“知及之,仁能守之,庄以莅之,动之不以礼,未善也。”(《论语·卫灵公》)仁守而义行,义行即所谓动之以礼,这就是孔子研《易》的基本态度,亦是与史、巫殊归之处。
有如此修德成德的态度,自然会以德义来审视卦爻辞,而视卦爻辞为道德原则。要体会卦爻辞深厚的道德义蕴,说《易》者必须为修德之君子,所以孔子说:“无德则不能知《易》。”没有道德自觉的人,是无法明白《易》的精神价值的。又说:“赞以德而占以义。”“无德而占,则《易》亦不当。”指出占用要以德义为本,如果占者道德水平低劣,《易》的功用就无法正常发挥。这是孔子研《易》的总原则,也是义理《易》学的大义。
二、以“三陈九卦”为例说明“赞德占义”的解《易》原则
以德说卦是孔子《易》说的主要特点,如帛书本《二三子》载其解《艮》“艮其辅”云:“塞人之美,阳(扬)人之过,可谓无德,其凶亦宜矣。”解《豫》“盱豫,悔”云:“此言鼓乐而不戒患也。”解《同人》“同人于野”云:“此言大德之好远也。”解《谦》云:“夫不伐德者,君子也。”
至于“三陈九卦”则是孔子以德说卦的典型。所谓“三陈九卦”,指孔子对九个《易》卦进行三层解释,每一层皆以德义为据,层层递进,一脉相承。在通行本《系辞》中,此九个卦分别为《履》《谦》《复》《恒》《损》《益》《困》《井》《巽》。帛书本《系辞》未见相关记载,惟在《衷》中,则有三陈《履》《谦》《复》《恒》《损》《益》《困》《井》《涣》等九卦之德。(13)帛书本最后陈义的是《涣》卦,通行本则作《巽》卦,两者行文亦略有不同。综观而言,其释义当以帛书本为胜,以下谨据之为论。
在帛书本《衷》中,孔子先言“上卦九者,赞以德而占以义者也”,继述“《履》也者,德之基也”等九卦之德,显示出第一陈是以赞德的角度而言。所谓“赞以德”是就卦辞或卦名立义,以表达德性的某一面内容。此处“德之X”是孔子评价人物德性的典型句式,可用于正面,亦可用于负面,如“乡原,德之贼也”“道听而涂说,德之弃也”(《论语·阳货》)即是。《大戴礼记》亦有与“德之X”句式相同的赞德例子,如其《卫将军文子》篇曰:“孔子曰:‘孝,德之始也;弟,德之序也;信,德之厚也;忠,德之正也。’”
再接第二陈“是故占曰:履,和而至”等九卦占语,继“赞以德”后,复以“占以义”角度而论。所谓“占以义”,“占”有推说的意思,概指就一卦之德推说其所蕴含的意义,是就言行之所宜说一卦的德性,以“XX而XX”为句式。
最后第三陈,继论述一卦“赞德”与“占义”之特点后,再就其义言与之对应的道德行为及其效果,其句式为“以XX”。
由“三陈九卦”的体例,可见孔子以道德说《易》的三个层次,第一层是赞德,第二层是占义,第三层是道德实践。三陈之间文义清晰,层次井然。
为求方便阅览,谨以表列方式标示帛书本“三陈九卦”的句型(见表1),并逐一论述孔子说卦的态度与方法如表1所示:
1. 《履》
《履》义为践履。卦体䷉上乾下兑,五阳一阴,六三爻为用神所在,以柔履刚,然失位有危,因五阳爻所依而无咎,故卦辞云:“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”行走极度小心谨慎,以喻修德者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的畏谨之情,故本卦一陈曰:“《履》也者,德之基也。”说明《履》卦带出的意义是修德的基础。
本卦的精神在于尊卑不相陵越,诚如《中庸》所云:“在上位不陵下,在下位不援上。”(《礼记·中庸》)《大象传》云:“上天下泽,履。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”从卦象上下分明,合乎自然规律而言,君子当体悟到上下有序,如君臣、父子等,使百姓知所从事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前提皆为体认上下尊卑之有序,而安守本分,与此相应者如“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”(《论语·泰伯》),与“素其位而行,不愿乎其外”(《礼记·中庸》),意即做其份位所当为之事,而不欲有所逾越。各安其位,不相逾越,故由此而推出二陈“《履》,和而至”的意义。和者,即“君子和而不同”的意思(《论语·子路》),由和而往,则其结果是坚定不移的果断行为,故三陈曰:“《履》以果行也。”
2. 《谦》
《谦》义为谦虚。卦体䷎上坤下艮,坤为地,艮为山,高山置于大地之下,象征谦虚。满盈与谦相反,故《虞书》云:“满招损,谦受益。”谦则不自满,有而不居。此一谦德,乃君子终身修德之大者,故卦辞曰:“亨,君子有终。”传世本《系辞》曰:“《谦》,德之柄。”帛书本“枋”亦作柄解,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枋,枋木。可作车。《礼》、《周官》皆以‘枋’为‘柄’。”可证。君子修德以成始成终,而贯通终始的则为谦德,故谦德为修德所不可或缺,而为修德者所执持不舍者,故本卦一陈曰:“《嗛(谦)》也者,德之枋(柄)也。”谓谦德犹如修德之柄也。
《说卦传》:“坤为地……为柄。”可见象征“德之柄”之谦德,以卦中坤体宽广和顺的精神为旨。《彖传》曰:“谦,亨,天道下济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亏盈而益谦,地道变盈而流谦,鬼神害盈而福谦,人道恶盈而好谦。谦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,君子之终也。”谓本卦时义亨通,犹如天道施诸万物光明而不损,地道处下方而奋发上扬。因此《谦》卦之德乃高而能下和卑而能上,但不论处于何位,皆能不损自身之德,并善导他人向善。此一精神,合乎天地常道,处处通行无阻。就天道言,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;就地道言,高山陵夷,深谷为丘;就鬼神言,于人间必福善而祸淫;就人道言,骄矜遭厌恶而谦逊受欣赏。由此可见,谦德乃天地鬼神所持守者,人能行谦,即行天德而能成就君子之道。故本卦二陈曰“尊而光”,说明由谦卑所表现出来的人格,反而是尊贵而光被四表的。
又本卦一陈云“德之柄”者,“柄”亦有“权柄”之执法含意。谦谦君子,恭而有礼,光被四表,可以谦德引领民众向善,故三陈曰:“《嗛》以制礼也。”强调以谦制礼的意义。《大象传》云:“君子以裒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”正明言为官德者要以德治为本,使百姓生活趋于均平。这是对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尊重,而均平思想是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,是闪耀生辉的民本思想。
3. 《复》
《复》义为反本归源。卦体䷗上坤下震,与上艮下坤䷖的《剥》互为覆卦,意义相连。《剥》上九坚守不屈,便转入《复》。《复》一阳从纯阴而生,出现亨通之象,故卦辞作:“亨。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。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利有攸往。”系之以“亨”“无咎”“利有攸往”诸吉辞。
剥复循环,反映了天道(天行)情状,人事物理皆然。《复》卦生气勃勃(刚长),显示了天地的最大德性,是在于生长发育万物。我们古人对此总怀抱着感激之情。因此,《彖传》说:“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!”赞叹天地循环往复的德性。《复》卦反映天道反本归源的特质,而就人道言,归本有如人的内省,是迁过向善的基础,故本卦一陈云:“《复》也者,德之本也。”言《复》卦反本内省的意义,乃修德的根本。由于内省是修心的工夫,隐微不显,故言小,然为善为恶必自知,故本卦二陈云“少(小)而辨于物”。意念是言行的根本,慎独(内省)为修德的根本,故内省之用,在于自知自明,如三陈言“《复》以自知也”。古人以其敬畏天道的纯真心灵,效法天地之道,行其所当行、所能行,使阴阳之气得到正常的开展,道德有所提升,这是一种高尚的思想和行为。
4. 《恒》
《恒》义为久。卦体䷟上震下巽,震为雷,巽为风;雷有警策之意,风有教化之义,故《大象传》曰:“雷风,恒。君子以立不易方。”以雷风为喻,谓君子应当秉持原则,确立方向而不移易。
《彖传》亦以天道为说,以雷风相与之象,强调恒久之德,其文曰:“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,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,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!”言天恒久不变而后有日月更迭,四时恒常更替而形成不变的四季,圣人效法天道,知其须长时间居位行道,才能移风易俗。由此观之,天地万物的存在,原因不在于瞬息万变,而在于恒久不息。天道如此,人道亦然。故《序卦》又云:“有男女然后有夫妇;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《恒》;《恒》者,久也。”夫妇相合,后代得以繁衍,人类所以能生生不息,而恒久之义即见于此。
本卦时义在执定目标,持之以恒,即所谓有志者事竟成之理,故一陈云:“《恒》也者,德之固也。”强调修德宜持之以恒,坚定不易。相反,左摇右摆,三心两意,决无成事之理,故二陈云:“《恒》,久而弗厌。”三陈又曰:“《恒》以一德也。”谓坚定处事而不改初衷,则德性必贞固齐一而后可。
5. 《损》
《损》义为减损、寡少。卦体䷨上艮下兑,艮为山,兑为泽,《大象传》曰:“山下有泽,损。君子以惩忿窒欲。”以挺拔之山而下有柔软之泽,联系到为官者须“惩忿窒欲”。愤怒表现为极度排斥,而欲求表现为非常贪婪,因此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和窒塞一己的私欲。为官者不忿不贪,便能心平气和,处理政事自可不偏不倚,治道便上轨道了。惩忿窒欲,修德治乱,皆以寡欲为要,故本卦一陈云:“《损》也者,德之修也。”直以《损》为修德之基。
又《损》卦辞云:“损,有孚,元吉,无咎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”据周朝制度,天子享用九鼎八簋,诸侯七鼎大簋,士大夫五鼎四簋。《损》卦辞言“二簋可用享”是苟简失礼。故《彖传》言:“二簋应有时,损刚益柔有时,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”说明损益礼文应该在特殊情况下才许可,不能视为常态。正如盈虚皆有其时,因此损益之道是配合“时”的表现,如饥荒之年祭礼尚俭,用兵之时丧礼从简,先苦后甜,先难后易。与此相类,本卦一陈强调之“修德”意义,以节制欲望为要,同样先难后易,久而成自然,故二陈云:“《损》,先难而后易。”君子修德而寡欲,欲不纵则不争,不争则伤害之事可免,故三陈总结曰:“《损》以远害也。”
6. 《益》
《益》义为增多、帮助。卦体䷩上巽下震,巽为风,震为雷,《大象传》曰:“风雷,益。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”所谓“风雷益”,诚如孔颖达所释:“言必须雷动于前,风散于后,然后万物皆益。如二月启蛰之后,风以长物;八月收声之后,风以残物。风之为益,其在雷后,故曰风雷益也。”《益》卦《大象传》以风起雷行,体会成为官者“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”的精进态度。其义与孔子所说“三人行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的意义相同。对比于《损》卦《大象传》从对治个人气性而言“惩忿窒欲”,本卦《大象传》则是以外在的善恶以警惕自己。
君子观摩《益》象,力求上进,精益求益,而“益”在本卦的意义不但指增益,而且指出处高位而行德政,犹如天地提供一生存空间予万物,所以《彖传》云“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”;但这种全方位的增益不是随意妄行的,“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”即指出在恰当时候才会施行增益之道,这与《损》卦所强调用二簋的简约之事同理,故《损》卦《彖传》云:“损刚益柔有时;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”
这种损上益下、己立立人、己达达人的精神,乃君子美善品德之发用,故本卦一陈曰:“《益》也者,德之誉也。”《彖传》云:“损上益下,民说(悦)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”正表达了这种体恤民情的传统仁政思想。“天听自我民听,天视自我民视”(《尚书·泰誓》)、“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恶恶之,此之谓民之父母”(《礼记·大学》)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。
此一推己及人,施惠于下,得益而不私有的恕道精神,乃道德善性充盈的表现,故本卦二陈曰:“《益》,长裕而与。”其所强调立人达人之义,与《老子》所云“圣人不积。既以为人,己愈有;既以与人,己愈多”之意近同。圣人行益德则人受其化,礼得以兴,故三陈曰:“《益》以与(兴)礼也。”
7. 《困》
《困》义为困难。卦体䷮上兑下坎,兑为泽,坎为水,《大象传》曰:“泽无水,困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”以水在泽下而言“泽无水”,如此自然陷入困境;为官者此时所应为者是“致命遂志”,牺牲一己以保存维护应然的价值和理想,这是孟子所说舍生取义的精神。
君子身处困境,未必总要自我牺牲,舍生取义,但至少应恪守道德,坚定心志,力求上进以走出困境,不会坐以待毙。总体而言,本卦虽然处困,然内容却不为处境所困。卦辞云:“亨,贞大人吉;无咎,有言不信。”明言全卦具有亨通之义,有德者居之则吉。何以如此?盖因修德君子能知行合一,言行一致,纵然身处逆境,也可心有所通;若然言行不一,徒腾口说,有言不信,则难以服人。《论语》载孔子说“刚毅木讷,近仁”(《论语·子路》)、“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” (《论语·宪问》)、“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,即如是故,可以并观。
因此,本卦为君子之卦,主旨不在强调困境的艰难,而是如何在逆境中坚守道德,努力向前,得以跨越困境。孔子谓“困而学之”乃知之次者(《论语·季氏》),欲解困则须学,而求学为欲的表现,故本卦一陈曰:“《困》也者,德之欲也。”由进学而渐有所得,才有力走出穷途,终于通达,故二陈曰:“《困》,穷而达。”因学而知之,得以避免重蹈覆辙,故三陈云:“《困》以辟(避)咎也。”
8. 《井》
《井》义为水井,卦体䷯上坎下巽,坎水在上,下巽为顺,水源源而出,故取名为井。本卦以井的功能及存在特征说一卦之义。掘地及水而成井,有水则有聚落村邑,故《彖传》言“巽乎水而上水”,表示水源不绝,人得以汲水以养命也。巽亦为木,故《大象传》曰:“木上有水,井。君子以劳民劝相。”本卦木上有水之象,乃借自然界植物由根部吸水送至叶面蒸发之吸水情状,以喻打井水的过程。为官者因水井养民的功能而“劳民劝相”,意即慰劳(探访问候)百姓,并鼓励百姓互相帮助,同样以德治为旨。
水井深入地下,不可移易,故卦辞言“改邑不改井”。本卦一陈曰:“《井》(也)者,德之地也。”此以水井不可移易的特点比喻人的德性,诚如所谓“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,可离非道也”(《礼记·中庸》)。水井不可移易,惟村邑可以搬迁;民众迁徙他方,则在他方掘地取水。井不专属,任何人皆可汲而用之。此喻做人原则不可改易,然生活环境不断变化,处变而不易根本原则,即二陈云“《井》居其所而迁”的意思。三陈云:“《井》以辩(辨)义也。”盖承前述变中自有不变并存之理,故需要有辨义的工夫,亦即是《中庸》言慎思明辨的意思。
9. 《涣》
《涣》义为散。卦体䷺上巽下坎,巽为风,坎为水,《大象传》云:“风行水上,涣。先王以享于帝立庙。”“风行水上”者,其景象初则水波荡漾,继而江水滔滔,终则河流滚滚,以此表达“涣”的水流散貌。水荡漾不止,拟诸族裔,则开枝散叶,源远流长,故须统之有宗,会之有元,由此言“先王以享于帝立庙”。先王建立宗庙,历代祖先,按昭穆排位,岁时祭祀,以为追远之意,并摄聚众多之族裔。《大象传》这一章表现了重视家族繁衍的中华古老传统。
《涣》象征水流散之貌,引申而有涣散、歧出义,故须有所裁断。本卦一陈云:“《涣》也者,德(之)制也。”《说文》曰:“制,裁也。”所谓“德之制”,旨在强调《涣》有裁断之德。由涣散而制乱,因制乱而得救,故二陈曰:“《涣》,[称]而救。”旨为阐释《涣》有制乱、施救之义。因涣散而施救,即是行权,行权乃因歧出而加以裁制也,故三陈云:“《涣》以行权也。”由第一陈至第三陈,意义层层递进,一脉相承。通行本《系辞》“三陈九卦”之末卦作《巽》,惟《巽》义为顺、入,与制义不协,当以帛书本作《涣》为是。
帛书本《涣》卦第三陈后还有“子曰:‘涣而不救则比矣。’”语,耐人寻味。案:《周易》有物极必反的思想,即如上述《涣》卦三陈之理,“涣”本指涣散,散而不止则怠,故又由散乱引申出止乱之义。“涣而不救”者,“救”犹表制止、禁止,与本卦一陈“德(之)制也”与二陈“[称]而救”之理相通。《论语·八佾》曰:“女弗能救。”何晏《集解》引马融注云:“救,犹止也。”又郑玄注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“司救”云:“救,犹禁也。以礼防禁人之过也。”皆可为证。同理,“比”义为亲附,惟由反训角度言,亲附引申而有背离、放纵之意,如郑玄注《仪礼·聘礼》“禽羞俶献比”云:“比,放也。”《玉篇》曰:“放,散也。”是“比”表放纵,亦有“散”义,与《涣》卦的涣散意思一致,故孔子总论曰“涣而不救则比”,说明学《易》务须重德,如果人心涣散而不加制约,便会流于放荡,不能救治。
孔子这种“赞德占义”的方法,是义理《易》学的大宗。除上述“三陈九卦”诸例外,帛书本《衷》中还有不少句式相同的解卦例子,谨简列如表2:
表2诸卦的“得”,皆应通作“德”,反映孔子以德说卦之理。例如《讼》之卦义为争,诚信未畅,则有疑不信,所以说“德之疑”。《师》之卦义为众,“德之”之“”,当通作“逑”,义为聚合,谓有德而能聚众成师也。《家人》卦言“德[之]处”,因其卦义以家庭为基础,父子、夫妇、兄弟都在一家之内,故为德性交接之处所。《井》卦言“德之彻”,盖因井道由地面直通地下,故以此言通彻。
此外,《吕氏春秋·慎行·论壹行》载孔子卜筮得《贲》,其文曰:
孔子卜,得《贲》。孔子曰:“不吉。”子贡曰:“夫《贲》亦好矣,何谓不吉乎?”孔子曰:“夫白而白,黑而黑。夫《贲》又何好乎?”
此一占例,又载于《说苑·反质》,唯受说者易子贡为子张,而内容加详,此传闻异辞所致,其文曰:
孔子卦得《贲》,喟然仰而叹息,意不平。子张进,举手而问曰:“师闻《贲》者吉卦,而叹之乎?”孔子曰:“‘贲’,非正色也,是以叹之。吾思夫质素,白当正白,黑当正黑。夫‘质’又何也?吾亦闻之,丹漆不文,白玉不雕,宝珠不饰,何也?质有余者,不受饰也。”
《贲》卦的卦辞属吉,而孔子反说不吉,乃因《贲》义为修饰,而修饰则有协调浑融的意思,此义用于色则为间色,用于德则公私夹杂。孔子认为“质有余者不受饰”,人如以仁义充身,则不饰而有文,故言《贲》卦不吉。
综合上述,帛书《易传》及传世古籍所见,孔子说《易》的态度,一贯强调修德思想,体现其忧患意识下所察照的《易》卦含义。孔子所开“赞德占义”的治《易》方法,是孔子改易史、巫的占筮形式而阐发德义的结果。“赞德”相当于所占之卦,“占义”相当于就卦辞断吉凶,而三陈之意相当于趋吉避凶,同样可有“其要无咎”的效果。
三、结 论
学术界研究孔子的《易》学,多集中在孔子与《易传》的关系,以及孔子《易》说的内容。至于孔子研究《易》的态度,则较少论及。有鉴于此,本文尝对孔子研《易》的态度与方法作一考察,由此对孔子的思想感情,以至于义理《易》学的特点,作更深入的了解。
纵观孔子的一生,是流离颠沛的一生。他这一生厄运不绝,有时候生命悬于一线。但正由于有这样的生活阅历,孔子由自身的忧患而领会到《易》所蕴藏的忧患意识,发现《易》的主要价值在于修身立德,故谓《易》能“冈(刚)者使知瞿(惧),柔者使用知冈(刚),愚人为而不忘(妄),僌(谗)人为而去诈”,并身体力行“观其德义”,“赞以德而占以义”。
孔子认为,践行《易》的精神即在“惧以终始”,而以修德替代占筮,同样可有“其要无咎”的效果,故孔子说“不占而已矣”(《论语·子路》)、“仁义焉求吉,故卜筮而希(稀)也”,一再强调《易》占与修德的关系。由孔子所开出的这种研《易》态度,改易传统史、巫的占筮形式而阐发德义,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,具有深切的忧患之情。孔子很清楚自己研《易》的划时代意义,但亦明白以道德价值取代《周易》的占筮传统并不容易,并可能会招致误解,所以说:“后世之士疑丘者,或以《易》乎?吾求其德而已,吾与史、巫同涂(途)而殊归者也。”
孔子以其修德成德的生命,照见《易》为言德之书,并以德义说《易》,视卦爻辞为道德原则,而对其中的义蕴多所发挥。相关观点,主要体现在传世本与帛本《易传》中,例如“三陈九卦”及其他《易》说。这些资料,足以肯定孔子曾深入研究《易经》,并由此反映孔子是从成德的角度来审视《易经》的,其《易》说总紧扣修德与成德并言。就“知”而言,是赞以德而占以义;就“行”而言,是仁守而义行。孔子研《易》的方法,反映其处事的态度,显示其生命的特质,一贯以明达德义为旨。正是孔子圣者的生命形态,才把原为筮书的《易》学义理与道德价值发掘出来,使《周易》终于成为群经之首,开辟了后世义理《易》学的大道,影响一代又一代儒者,其功大矣!
附识:邓立光博士为笔者授《易》恩师,其身教言教,不只传予我《周易》和中国哲学的专业知识,更让我得知古书中的“君子”“圣贤”原来确实存在,从此确定人生目标和方向,立志传承中华传统文化,努力成为一个问心无愧的人。
恩师生前为道忘身,将心力全落于弘扬中华传统精神,忠诚为国家、为社会贡献己力,为实现民族复兴、重振文化自信之伟大事业,不辞劳苦,鞠躬尽瘁。可惜,文星陨落,恩师不幸于2022年7月因病逝世。为纪念其人其德,笔者遂助冯燊均国学基金会编订恩师生平传略及论著目录等,收入《立身行道 谦尊而光:邓立光博士纪念集》中。此外,恩师临终前曾拟发表一篇《易》学论文,初稿已具,但恩师当时病情已甚严重,未及全部完成,而噩耗突然传来。今蒙友人相助,笔者竟获委任补订邓师遗稿,自是义不容辞,并以联名方式发表,更饶有纪念意义。谨此对诸位默默出力的同道,敬致最衷心的谢意。惟碍于识见浅陋,深惧拙见不慎玷污恩师令名,诚惶诚恐。为此,笔者根据邓师过往所授《易》理,并参考其《易》学论著观点,尝尽力补订其遗稿,终于勉强完成本文。其中如有论述不当者,责任俱在笔者,敬祈诸家海涵,并不吝赐正。
受业谢向荣谨记
来源:《国际儒学》(中英文),2023年第3期;信息来源:东亚易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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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立光,广东三水人,1959年-2022年7月8日。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国学中心主任、教授,国际易学联合会副会长。香港大学中文系学士、硕士、博士。邓立光教授的研究重点在《周易》、先秦诸子、宋明理学、现代新儒学等。其专著有《陈乾初研究》、《象数易镜原》、《周易象数义理发微》(附《五行探原》)、等,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。
谢向荣,广东五华人。主治《易经》,兼及经学、诸子、哲学、文字学、训诂学及出土简帛文献等。香港大学哲学硕士、博士。个人单篇论文数十篇,刊载于《周易研究》、《国际易学研究》、《中国经学》、《经学研究集刊》、《孔子学刊》及《东方文化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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