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极之光 | 带你读懂《渔樵问对》(1)
作者:儒踪天下|蔡振民老师
发布时间:2023/1/15 9:07:50 浏览:4461次
作者的简单介绍:邵雍字尧夫,谥康节,北宋著名大儒,与周敦颐、张载、程颢、程颐并称“北宋五子”。曾研究《春秋》,后师从李之才学易经。除《梅花易数》之外,他还著有《皇极经世》《观物内外篇》《渔樵问对》《伊川击壤集》《梅花诗》等。
《渔樵问对》蔡老师语音解读之一,请点击下方链接(约23分钟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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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渔樵问对》讲解之一
【原文】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。樵者过之,弛(念持,松开)担息肩,坐于磐石之上,而问于渔者,曰:“鱼可钩取乎?”
曰:“然。”
曰:“钩非饵可乎?”
曰:“否。”
曰:“非钩也,饵也。鱼利食而见害,人利鱼而蒙利,其利同也,其害异也。敢问何故?”渔者曰:“子樵者也,与吾异治,安得侵吾事乎?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。彼之利,犹此之利也;彼之害,亦犹此之害也。子知其小,未知其大。鱼之利食,吾亦利乎食也;鱼之害食,吾亦害乎食也。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,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?如是,则食之害也重,而钩之害也轻。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,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而为害也?如是,则吾之害也重,鱼之害也轻。以鱼之一身,当人之一食,则鱼之害多矣;以人之一身,当鱼之一食,则人之害亦多矣。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,则无易地之患焉(意思是,如在大江大海中钓鱼,人离开了陆地到水中,鱼则有水之利,更换地方之后,怎知钓鱼无风险?)鱼利乎水,人利乎陆,水与陆异,其利一也;鱼害乎饵,人害乎财,饵与财异,其害一也。又何必分乎彼此哉!子之言,体也,独不知用尔。”
此为《渔樵问对》的第一章,此章从漁者与樵夫的问答引出一个易经命题——“体与用”。梅花易数之占卜是要分体用来断卦的。体用应如何理解呢?打个比方,灯泡本身就是体,灯泡的发光就是用。体是未与外物感通时的本然状态,用是此体与外物感通以后所发生的状态。樵夫看见漁者钓鱼,认为鱼因贪饵而受害,人则用饵料而得鱼,鱼饵是鱼所求之利,鱼是钓者所求之利。鱼为利而遇害,人却舍饵料(利)而得鱼(利),都是为了利,结果却不同。对于樵夫的这种观点,漁者并不认同,于是他提出自己的观点:“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,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?”,“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,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而为害也?”最后他提醒樵夫说:“子之言,体也,独不知用尔。”鱼本身为体,则需得食为其体之用,漁者以养身为体,亦需以得食为用。体之用有利有害,鱼得食则利于养身,贪食而遇上饵则丧身;人亦如是,得财则养身,贪财遇害则也能丧身。人与鱼一样。
《渔樵问对》从论易开始,逐渐引入对修身、天地、阴阳、鬼神、祸福、万物、圣人、治国平天下的论述,义理层层递进。整本书的文字不多,但义理非常深远。用心阅读,有助于我们对人生的感悟和对儒家的天人合一理念的深入理解。没有天人合一思维习惯的学者读《渔樵问对》时会觉得很绕,读不懂。建议大家先仔细阅读原文几遍,然后用心听视频的讲解,听完后,再回来品读原文,这样就容易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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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蔡老师的昆仑东来微信公众号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LmV8nTuOVTGPJLo7puLaAw